第1个回答 2023-03-02
工地人脸识别通常是由施工单位或者工程管理部门使用的一种劳动力管理工具,用于记录和识别在工地上的劳动者信息和考勤记录。而劳动局通常并不会对工地人脸识别进行备案或监管。
在工资结算方面,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拖欠或者少付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如果您因为工地人脸识别等原因被辞退后,应当根据自己的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相关证据要求用人单位结清所有的工资、补偿金等应当支付的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履行支付义务,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或寻求法律援助。
第2个回答 2023-03-02
一、被辞退员工的工资如何结算?
工资依照正常工资结算,每月工资除以21.92天为日工资。计算员工最后一个月的实际工作天数,乘以日工资就是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因为是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必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发放一个月工作作为“代通知金”。并且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依照劳动者工作期间给与经济补偿金。工作不满半年者,发放半个月,满半年不满一年发放一个月,每满一年多发放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在员工交接完毕,离开公司时一次性结清。
二、单位能解雇试用期员工吗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培训或者调整工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培训或者调整工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培训或者调整工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上述培训或者调整工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第3个回答 2023-03-02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被辞退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未发放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费等。具体结算步骤如下: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人的要求,支付劳动者未发放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费等。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人的要求,支付劳动者未发放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费等。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人的要求,支付劳动者未发放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费等。4.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人的要求,支付劳动者未发放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费等。5.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人的要求,支付劳动者未发放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费等。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人的要求,支付劳动者未发放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费等。7.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人的要求,支付劳动者未发放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费等。8.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人的要求,支付劳动者未发放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费等。9.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人的要求,支付劳动者未发放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费等。10.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人的要求,支付劳动者未发放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费等。综上所述,工地人脸识别劳动局有备案,被辞退后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人的要求,支付劳动者未发放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费等。个人小贴士:在被辞退前,劳动者应当向用人单位索取未发放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费等的相关凭证,以便在被辞退后能够及时维权。
第4个回答 2023-02-28
工地的人脸识别系统一般都是由工地(企业)自行安装的。
这个在劳动局是没有备案的。
如果发生了劳动纠纷,那么请将个人在该工地(企业)工作期间的物证,提交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关于被辞退后工资怎么结算,如果不是按正常出勤工时给你支付,在劳动关系中双方发生纠纷也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需要你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不然也是不能进行投诉。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要带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一份(或其他能证明双方具有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
投诉流程
(1)带好自己的身份证、投诉证据,去劳动监察要求立案;
(2)劳动监察部门办理立案手续,填写劳动监察受理登记表;
(3)调查取证;
(4)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
(5)制作处理处罚决定书;
(6)送达当事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