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如题所述

山东省从2017年6月1日起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共分为3个阶段,分别为1810元、1640元、1470元,每个阶段比以前提高了80-100元.山东省各市最低工资标准也各不相同,济南、青岛、淄博、烟台、东营、潍坊、威海均为1810元.

经此次调整,山东省最低工资排名全国第七,位于上海2300元、深圳2130元、浙江2010元、天津2050元、北京2000元、江苏1890元.除了每月最低工资外,山东省还调整了当时最低工资标准,三级标准分别为18.1元、16元.4元、14元.7元比以前提高了1元、0元.9元、0元.山东省第一次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是1994年,到现在为止调整了16次最低工资标准,山东省的最低工资也从160元增加到了1810元.201年山东省最低工资首次突破千元,2013年三级标准均突破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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