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后身份证重新办理需要什么?

如题所述

落户后身份证重新办理需要什么:
1、居民户口簿;
2、填写《第二代换领申请表》;
3、填写《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在公安局服务大厅或者派出所办公室递交并核实相关材料、照相、录取指纹等信息并上传,通过后打印《居民身份证受理登记表》或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人签字确认和缴纳证件工本费。期满换领的收取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收取工本费40元。
身份证的办理措施:
1、制发流程
证件申领和制发的基本程序是: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申领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薄、本人照片,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公安机关在对公民申报材料与本人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核对无误后,将办证信息传输报送上一级公安机关制证;
2、申领证件
在前往办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并交纳证件工本;
注意的是流动人口录指纹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
综上所述,15个工作日之后,就可以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领取身份证。不过在边远地区,可能时间更长一些,可以电话联系后领取新的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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