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照顾分怎么加

如题所述

高考照顾分加分政策如下: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可加30分。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加20分投档:

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获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获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烈士配偶;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3、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可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须于报名时交验原始证件,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不累计。

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

一、年龄加分

1、增加50分。25周岁及以上,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但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申请享受加分投档照顾政策的残疾人,须携带《革命军人残疾证》或由各市、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

2、增加30分。25周岁以下,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考生申请享受加分投档照顾政策时需要提供《残疾人证》。

3、增加20分。25周岁及以上人员可在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值得注意的是考生的年龄在报名前必须满25周岁。考生无需到报名点办理审核,报名系统会根据身份证自动判定考生是否享受本项照顾政策。

二、荣誉加分

1、增加30分。设区市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及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考生在现场审核时需要携带获奖证书。

2、增加20分。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表彰证书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审核。

三、民族加分

1、增加20分投档。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2、增加10分投档。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申请照顾加分政策时,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认定。

四、其它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由市级“侨务办公室”审核盖章;台湾省籍考生由市级“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核盖章。

2、现役的武装警察,人民警察。申请享受加分投档照顾政策的现役的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须提供工作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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