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加塞我撞了怎么划分责任

如题所述

驾驶人驾驶车辆加塞被撞的,加塞的行为人一般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具体的责任划分应当根据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进行确定。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撞了加塞的车责任划分如下:
1、加塞并线发生剐蹭:汽车在红绿灯路口容易加塞,如果因为加塞并造成后车追尾,是加塞车的全责。2、后车从右侧超车后追尾:如果后车从右侧超车,并在超车后发生追尾,这就是后车的责任。因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禁止从右侧超车,从右侧超车就属于违法行为。3、压线追尾:如果压实线并造成追尾,那么无论是什么情况,都是压线车负全责。汽车在行驶时禁止超越实线行驶。以下是汽车行驶时需要注意的事项:1、汽车在行驶时要遵守交通规则,按照道路标志行驶,禁止压线;2、文明开车,不要乱加塞、乱变道;3、汽车在行驶时要与前车保持车距,预判道路情况,提前刹车。

不服交通事故诉讼判决怎么处理?
不服交通事故诉讼判决可以提起上诉程序。因交通事故发生诉讼后,对法院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程序。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步骤是什么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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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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