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领域的教学目标分为知识、领会、接受、应用、综合五个层次,形成由低到高的阶梯,是否正确?

如题所述

【错误】
本题考查布卢姆的认知领域教学目标分类。布卢姆等人在其教学目标分类系统中将教学目标分为认知、情感和动作技能三大领域。其中,认知领域目标是指认知的结果,包括知识、领会、应用、分析、综合和评价六级水平。(1)知识:学生所获得的实际信息,也就是必须知道的确切的事实、术语和方法。(2)领会:把握所学材料的意义。(3)应用:将所学材料应用于新的情境之中,包括概念、规则、方法、规律和理论的应用,应用代表较高水平的理解。(4)分析:将整体材料分解成其构成成分并理解组织结构,包括对要素的分析(如一篇论文由几个部分构成)、关系的分析(如因果关系分析)和组织原理的分析(如语法结构分析)。(5)综合:将所学的零碎知识整合为知识系统。它包括三个水平:①用语言表达自己意见时表现出的综合;②处理事物时表现出的综合;③推演抽象关系时表现出的综合。综合目标所强调的是创造能力,需要产生新的模式或结构。(6)评价:对所学材料(论点的陈述、小说、诗歌以及研究报告等)作价值判断的能力,包括按材料的内在标准(如材料内在组织的逻辑性)或外在标准(如材料对目标的适用性)进行价值判断。而题干只说了五个层次,且“接受”不属于认知领域教学目标的六层次之一。
故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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