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迟迟不给办理房产证怎么办

如题所述

开发商迟迟不给办理房产证时,其解决途径有:和出卖人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仲裁和诉讼。
购房人选择仲裁途径的,应该以双方存在仲裁协议为前提。开发商未按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首先就需要查看合同,看看合同中是否对房产证无法办理的情况进行了约定。如果合同中对此情况已做了约定,那就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因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导致房产证纠纷时,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具体包括:
1、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起诉后,法院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
2、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起诉后,法院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房产证办理流程是:
1、房产证办理人到房管局填写申请书;
2、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书及其他必要材料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
3、房管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并发放房产证。
综上所述,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要提供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要按照被告人数提交相应的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
第五百六十三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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