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在外省考的,回到本省用有什么局限和弊端吗?

我2015年在辽宁省考的教师证,回到户籍所在地河北省当老师,以后有什么麻烦吗?

  这要看考生参加的是省考还是国考,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是省级证书还是国家级证书。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师资格鉴定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属于国家级证书,全国通用,没有任何局限和弊端。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试点始于2012年,部分省作为试点先行,至2016年全国各省市均已纳入到国考试点中来,因此2012年以后试点省份考生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和2016年以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都是国家级证书。

  但是2016年以前非试点省份的考生需要注意自己的教师资格考试是不是国家级考试。如果是省级统考的考生异地参加考试是有限制的。

  以下是教育部中国教师资格鉴定中心给出的解释:
  教师资格考试申请人要特别注意严格按照程序申请并提供规定的材料:
  我国的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化管理。目前,各省份举行的省级教师资格统考成绩(含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只在本省份申请教师资格有效。申请人根据受理规定一旦参加了某省份的申请程序,其所获得的相应条件只能在该省份有效(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测试水平证书除外)。若中途放弃在该省份的申请而改选另外一个省份,则须重新参加后一省份的全部程序。否则,不予受理。

  由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属于国家统一考试,因此,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在其他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省份申请时,无需再参加考试;对于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可以直接参加面试;对于笔试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免试政策及加试科目由各省份据实自定。
  在此特别提醒申请人:跨省组考、跨省获取教师资格(取得国考成绩的除外)的做法属于非法认定。所以,凡与正常认定程序不符的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敬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必要时请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谨防上当受骗。
  请每一位申请人务必要依法申请认定,勿存侥幸心理。凡被举报属弄虚作假、骗取或违规获取的教师资格,一经查实,一律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罚则"处理,其教师资格将被依法撤销,且自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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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17
2015年改革后,教师资格证为全国通用,不会有什么影响和弊端。
第2个回答  2016-10-17
教师资格证为全国通用的,在外省考的回到本省当老师,没有任何影响和麻烦的。追问

考河北省在编老师和将来考教师级别也没有任何影响吗?

追答

没有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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