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纵火案开庭,保姆中介公司是否充当了帮凶的角色?

如题所述

这个问题要分两个角度来考虑。

首先们保姆纵火案的刑事责任,我国的刑事责任原则是“罪责自负,不株连他人”,因此在刑事责任方面,保姆的中介公司肯定是没有责任的。

其次说保姆纵火案的民事责任。这一点主要就是考察保姆中介公司对于莫焕霞这个纵火保姆之前的斑斑劣迹是否知情了。如果家政公司是知情的,但是仍然提供中介服务,甚至帮助隐瞒的话,这很明信保姆中介公司是难辞其咎。需要承担责任的。

如果保姆中介公司是不知情的,或者说根据现有手段无法查到莫焕霞所犯罪责的,那么就是不用担负形式责任的。

保姆中介公司确实需要对提供服务的家政人员进行背景调查、人品等基本调查服务,但是也要看调查的途径和方法,如果过于困难可能就没办法苛责中介公司了。

因此,称呼中介公司为此次保姆纵火案的帮凶,这样的措辞是很不严谨的,甚至是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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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2-01

保姆中介公司是最想促成雇佣双方签协议的那个人。

我请过几次保姆,我来说说中介是怎么收费的。

如果保姆和雇主达成协议,保姆与雇主分别都要支付工资的一个百分比给中介。

从这个角度来说,中介才不要管双方是什么人,只要生意做得成,它就挣钱。

莫焕晶在绍兴,上海都做过保姆,都因为盗窃被主人开除,并要回被盗窃的物品。

除了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公务员有员工档案记录,估计其他小单位,尤其是莫焕晶这样流动的人口是没有档案的,她的信用是否好,很难知道。

作为杭州的中介,我不认为他是帮凶。

第一,杭州与绍兴,上海不是一个城市,莫焕晶过去的历史,它应该不知道;

第二,中介查核信息库中人员的信息需要付出精力与财力,估计这些小单位根本支付不起这笔费用;

第三,一个人过去的工作经历,档案,应该由谁记录。如果不能由中介核实,我觉得国家劳动部门是不是出面承担这部分工作。

在过去的用人体系中,属于人才的归人事局管,由人事局建立档案。

而属于普通工人的,一般由劳动局管,建立档案。

这十年用工市场逐渐放开,这两个部门的监管力度逐渐下降。

银行有个人信用系统。

学历,在网上也有可以查询真假的地方。

一个人的工作历史,也应该有查询的地方。这个才是真正的能从源头上掐死一个人在工作中作恶的办法。

建议国家早些建立这个系统,像莫焕晶这种人就无所遁形了!

光靠中介的力量,我觉得它们做不到。

第2个回答  2018-02-01
专业领域咱们不懂。
个人觉得中介公司有责任,管理不当,但是帮凶一词就太过了吧。
既不知道她想放火,又没有帮她放火,更没有放火以后藏匿杀人犯。
中介公司也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怎么可能会知道每一个用工人的想法。
第3个回答  2018-02-11
我觉得不该,因为中介公司的职责是协商促进用工协议的完成起了个桥梁作用,它没有太多的精力去考察劳务双方的品行,应该由国家,相关部门加强这方面的措施,避免悲剧发生
第4个回答  2019-01-26
专业领域咱们不懂。个人觉得中介公司有责任,管理不当,但是帮凶一词就太过了吧。既不知道她想放火,又没有帮她放火,更没有放火以后藏匿杀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