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出钱买房子,产权上写妹妹的名字。从法律上讲,这个房子如果成交后,就属于妹妹的了。据此,最主要的是,姐姐要了解妹妹的人品,如果人品好的话,可以这样做。人品不好的话,自己买的房子,千万不要写妹妹或者其他人的名字。
即使写了很好的代管协议,在妹妹变心的情况下,姐姐要通过打官司才有可能拿回来。而这种民事官司,审理的时间都是很长的。
如果你一定要写妹妹的名字,代管协议上应当写明以下几点即可:1、写明坐落于某某地点的房屋,房子
产证上的名字是妹妹(妹妹的名字),但是,实际买房子的人是钱是姐姐(姐姐的名字),妹妹是受受姐姐委托代管房子的人。妹妹对此无异议。2、房子买入后,如果要出租出卖,必须事先经过姐姐书面同意。出租出卖所得之款时,必须当天汇入姐姐支定的银行账户内。3、该代管协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代管人如有违反,违约方必须承担赔偿实际所有人的一切损失。
如果最写得多些,妹妹会觉得姐姐做过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