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的流程可以分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四个阶段。
一、积极分子
1、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明确申请入党的资格,郑重庄严地向党组织递交一份规范的入党申请书。
2、与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书,要专门安排 进行谈话。谈话人要做好准备,严肃认真地教育申请人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接受和争取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经受党组织的考验。
3、确定积极分子: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党组织指定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等)。
二、发展对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可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了解。
三、预备党员
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党委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通过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四、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满一年后,转正手续为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通过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最后报由上级党委审批。
入党流程主要分为4部分:1.自愿申请入党,2.确定入党极分子,一年考察期确定发展对象,3.上级组织政审,预审,填写入党志愿书,预备期培养考察,4.预备期满,考察合格转正。
自愿申请入党,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政审,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期满后,在适当时间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预备党员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