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续期怎么办

如题所述

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通过单位向原来的考核机关申请证书延续。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十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安管人员”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由本人通过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证书延续。准予证书延续的,证书有效期延续3年。

对证书有效期内未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违反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已按规定参加企业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延续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准予证书延续。

第十一条:“安管人员”变更受聘企业的,应当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通过新聘用企业到考核机关申请办理证书变更手续。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二条:“安管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应当在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通过其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补办。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三条:“安管人员”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扩展资料:

安全责任

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检查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主要负责人应当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定项目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奖惩措施,以及企业为项目提供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措施。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应当与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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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1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续期
一、续期人员范围

区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的。
二、续期工作办理日期
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组织方式
住房城乡建设委综合服务科(行政审批科)(以下简称“初审单位”)负责“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监管和续期材料初审工作,并将初审合格材料报市建委注册中心审核。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申请续期人员须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办事大厅(www.bjjs.gov.cn),在线填写“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续期申请表”并打印,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后,将申请表连同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一并交企业属地初审单位进行初审。
(二)初审单位按有关规定督促落实 “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做好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凡初审合格人员,由初审单位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续期申请表”初审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最后将初审合格人员材料报市建委注册中心审核。
(三)注册中心受理各初审单位上报材料,经审核,对符合下列续期条件的人员准予证书续期,并在规定时限内将证书发还给初审单位:
1.在证书有效期内未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信用档案中无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
3.在证书有效期内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四)2017年证书续期不再加盖公章和续期章,只在证书上粘贴含二维码的续期贴,手机扫描即可查询真伪。
(五)不办理证书续期的,证书自动失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7-30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三类人员”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由本人向所在施工企业提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经施工企业同意后,由施工企业向原颁发管理机关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名单(申请表可参照《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建质函〔2004〕189号)。

逾期未办理延期申请且有效期满的,“三类人员”原证书自动失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