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医院开病假条需要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并且需要停止工作医疗。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