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5-30
产假是98天还是180天都有可能,算法不同。
对于职场女性,怀孕生娃尤其不容易。因此,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期和分娩之后,应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
但关于产假待遇,职场妈妈们各有说法:
产假到底放几天?98天、128天还是158天?因为医保是属地化管理,保叔这里均以福建省为例,快一起来看看是怎么规定的!
一、产假到底多少天?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福建省的职场妈妈,凡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均可享受最低158天,最高180天的产假。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产假天数是按照自然日计算的,与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教师寒暑假重合的不顺延。
二、128天是什么?
128天是福建省单胎顺产的生育津贴发放天数。
自2020年5月1日起,福建省确定延长生育津贴发放天数。单胎顺产由原来的98天延长至128天。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进一步做好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二、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时间标准如下:(一)顺产128天;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根据以上规定,女职工能领多少生育津贴不仅和顺产、剖腹产有关,还和是否生育多胞胎有关。
三、哪些人只有98天产假?
正常享受158-180天产假待遇的前提是「符合计生条例生育」。如果不符合计生条例生育的,单胎顺产只能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享受98天产假。
违反计生政策生娃的女职工不能申领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也要由单位决定是否发放。
要正常申领生育津贴,需要满足2个条件:
1、符合计生条例生育;
2、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生娃当月)。
所以,生育保险不要轻易断缴,否则影响“领钱”。
保叔有话说
有打算要宝宝、或辞职养胎的准妈妈,医保千万不要轻易断缴,保证生育保险连续缴纳才能正常享受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报销哦!
第2个回答 2021-05-30
国家规定法定产假是98天。
产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扩展资料:
一、相关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劳动法》规定为“不少于90天”。《规定》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有关公约关于“妇女须有权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对女职工流产的,《规定》参照原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关于流产假的档次划分,明确了流产产假,规定: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6周)产假。
二、可以请的假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2、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3、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第3个回答 2021-05-30
国家相关法律没有规定产假180天。180天是有的地方政府规定的。国家《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十日,假期工资照发。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四十条职工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按以下规定休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职级晋升及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一)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休假二日,七日内不安排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二)结扎输精管、输卵管的,休假二十日;
(三)终止妊娠和采取其他避孕节育措施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医师意见休假。扩展资料产假分类
(一)授乳时间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二)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晚育假30天是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定假日。
(三)必须享受的假产假:98天 30天(晚育)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7-12-04
不知道180天是怎么得出的,正常是98天,但可以有6个半月的哺乳假,具体如下
必须享受的休假
1.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可以请的假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2.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3.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4.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建议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以免摆乌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