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2个月10天,未签订劳动合同与社保,我主动辞职,我可以仲裁??双倍工资及社保??

真实原因是我个人不喜欢的原因提出的离职,我离职后还可以申请仲裁?胜算呢?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你入职2个月10天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已经违反《劳动合同法》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了第三款“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是根据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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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18
可以
1、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从次月起要付双倍工资,也就是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多1个月加10天的工资;
2、社保你可以去当地社保局投诉,社保局会帮你处理,但自己要承担的部分也要补缴。
3、你先跟公司谈,公司不同意你就去劳动所提出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但社保的你直接去社保局就好了,劳动所不受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10-18
没社保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辞职
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补交社保
入职一个月没合同,第二个月起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要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卡流水之类,能不能赢主要看证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3个回答  2018-10-18
主动辞职写没写过类似不仲裁等类似文件
第4个回答  2018-10-18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以及补缴社保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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