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对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不信任可以撤消吗?

如题所述

被告人、刑事案件。对于司法鉴定能否撤销,这要看司法鉴定机构是由谁委托的,如果是涉及到法院或者公安检察机关委托的司法鉴定的话,被告人是无法撤销的。

在民事案件中。双方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对于这种鉴定党参可以自行决定。但对于双方共同委托或者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鉴定结论具有合法性,一方当事人即使不认可也很难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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