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会怎么开 会议议程如何安排 选举如何进行

如题所述

1、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2、会议议程由该省委书记具体部署,抽调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政法委等单位人员共同参与,并吸取部分党政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参与讨论修改而成。

主要议程是:

听取和审查中共委员会工作报告;审查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下届中共委员会;选举中共河北省下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此次党代会闭幕后,还将召开中共下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和中共下届纪律检查员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省委领导机构和省纪委领导机构。

3、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选举:

在选举过程中,省委组织部经过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对群众来信反映代表人选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和处理,同时,对人选的政治表现、思想道德、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认真考察并公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选举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河北党代会日程确定 代表知识化年轻化趋势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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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使各基层党组织做好换届改选工作,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特制定基层党委换届改选工作程序。  一、党委会研究换届改选工作并作出决议,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关于换届改选工作的请示。  1、党委会研究换届改选工作,确定换届改选时间,党员大会议程。  2、向上级党组织提交《关于换届改选工作的请示》的内容为: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下届党委(纪委)书记、副书记设置,委员构成及名额;选举形式。  二、换届改选前的准备工作  1、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召开党委(纪委)会,总结本届党委(纪委)工作,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拟定《换届改选日程安排》及《选举办法》。  2、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布置换届改选工作。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传达党委关于换届改选工作的计划和要求;组织党员学习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力与义务等有关论述及《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使党员明确换届改选工作的目的意义,教育党员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力,积极参加选举工作;讨论《选举办法》;讨论、酝酿党委(纪委)预选候选人名单。  4、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听取各支部讨论、酝酿预选候选人的意见。党委将意见集中后返回各支部,组织党员进一步酝酿、讨论,直到大多数党员的意见趋于一致时,由本届党委提出下届党委(纪委)委员预选候选人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根据差额选举的要求,预选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候选人数百分之二十,并上报候选人的考察材料。  5、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征求党员对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意见,根据党员的意见修改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6、制选票(不得少于两套)。布置会场,准备投票箱,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三、开好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预备会  1、讨论党委(纪委)的工作报告,提出修改意见;  2、表决通过《选举办法》;  3、进行预选: (1)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大会表决通过,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票、计票。计票人在监票人领导下进行工作。 (2)清点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党员大会报告党员人数,说明本单位党员总数,有选举权党员人数,无选举权及预备党员数;宣布选举会议是否有效。具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为有效。 (3)分发选票,大会选举工作人员核对选票发放数,是否有漏发或多发等差错,向选举人说明填写选票时应注意的事项。 (4)选举工作人员检查票箱后封箱。 (5)填写选票。 (6)投票。按选举工作人员,大会主持人,其余党员的顺序依次投票,缺席党员不能委托别人代选或预选投票。 (7)开箱清点选票,由监票人核对收回选票与实发放票是否相符,向大会主持人报告,宣布选举是否有效。(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并重新清点人数,发放和填写选票,重新投票)。 (8)计票并宣布计票结果。监票人检查选票是否有效,选票所选人数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由监票人和计票人计票,将计票结果按得票人姓氏笔划为序填写书面报告,由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 (9)大会主持人宣布预选结果。大会主持人根据计票结果确定正式选举候选人(候选人数与应选名额相同)。当选人获得赞成票须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票相等不能确立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  4、召开党委会、总结党委(纪委)换届预选情况,审查确定党委(纪委)正式候选人名单;安排正式选举准备工作及选举时间;填写党委(纪委)候选人得票数书面报告,一并将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转入正式选举。  四、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  1、由党委负责人致开幕词;通过会议议程。  2.由党委负责人向大会做党委工作报告,由大会审议工作报告,并通过关于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3、由纪委负责人向大会做纪委工作报告,由大会审议通过。  4、选举。选举程序按照本程序预选规定中第三条进行。正式选举在确定当选人名额不足时,当选名额接近应选名额,经党员同意,可不另行选举。  五、新当选的党委(纪委)成员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上届党委(纪委)推荐一人主持,无记名投票选举党委(纪委)正副书记,研究委员分工。  六、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换届改选情况报告》。报告内容:换届改选概况、方法和步骤;党委(纪委)正、副书记及委员分工,每个人的得票数及推选书记、副书记的票数。  七、将换届改选工作的文书、选票等材料封存归档。  八、党委(纪委)换届改选中,实行差额预选是差额选举的一种形式,可以实行差额预选、等额选举,也可以差额预选、差额选举,采取哪种方式在《选举办法》中作出规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通过。党委、纪委同时换届改选时,应按程序依次进行。党委选举结束以后,方可进行纪委选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9-20
这个说起来很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