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以单位未缴社保为由被迫辞职 能享失业保险待遇吗

如题所述

  员工以单位未缴社保为由被迫辞职能依法享有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领取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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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11
如果你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或以上的,因单位原因不交社保,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失业保险待遇损失赔偿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10-25
由于每个城市的政策不一样,建议您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