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开一个大药房,请问需要什么条件和证件?谢谢

如题所述

1、首先,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 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和学历证的原件、复印件;

② 质量负责人和驻店药师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退休、离职证的原件、复印件及聘用合同;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申请书;

③ 药品经营企业筹建申请事项和基本情况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④ 营业场所平面布局图及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2、其次,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药品经营企业验收申请基本情况表;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企业经营设施设备情况表;企业经营设施情况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程序目录。

此外,申请人所要经营的药店,凡是经济性质为有限责任、股份制和企业和经你所开店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企业名称的个体企业网上公示的,需要政府在工商局设立的审批大厅进行审批,合格后由其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

满足了以上条件就可以了,关于其他两个问题没有硬性规定。

扩展资料:

药店是指零售药品的门市。中医史上第一家官办的药店诞生于宋神宗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是大名鼎鼎的改革家王安石批准创建的。

当时,王安石基于变法派内部分裂,爱子王雯英年早逝,尤其是自己久病缠身,决定辞职而归隐山林。临别政坛,他命人在首都开封创设一家“太医局熟药所”,也叫“买药所”,可以说,它就是现代中药店的前身。药店对联:“药灵只在症能对。人健何妨吾亦闲。”(《载敬堂集·江南靖士联稿·药店》)随着年代的延伸,社会分工的细化,制药和卖药渐渐分离,从而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药店,专以卖药为业。

参考资料:药店GSP认证-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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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2-28
目前国家政策:必须具备四大条件\x0d\x0a从2001年12月1日起,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开始施行,根据规定,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投资开药店。投资者在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的原则下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x0d\x0a开办药品经营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x0d\x0a第一,具有依法通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x0d\x0a第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x0d\x0a第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x0d\x0a第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x0d\x0a据了解,这些规定具体到本市,一是店面面积需达到100平方米以上,二是要通过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定)认证。\x0d\x0a现状:连锁经营效益好\x0d\x0a有业内人士透露,现在药店的毛利率在20%—40%之间,比起家电流通领域最多3%—5%的毛利可称暴利,所以花上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抢个药店的“壳资源”,一度成了药业投资的首选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和学历证的原件、复印件;质量负责人和驻店药师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退休、离职证的原件、复印件及聘用合同;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申请书;药品经营企业筹建申请事项和基本情况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营业场所平面布局图及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x0d\x0a其次,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药品经营企业验收申请基本情况表;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企业经营设施设备情况表;企业经营设施情况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程序目录。\x0d\x0a此外,申请人所要经营的药店,凡是经济性质为有限责任、股份制和企业和经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企业名称的个体企业网上公示的,需要政府在工商局设立的审批大厅进行审批,合格后由其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首先你要办《药品经营许可证》。这需你提交资料如谁是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等还要有场地,是自己的还是租人的都要证件等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具体的你还是要去相关单位去各个地区不一样办理手续麻烦多了你最好去相关的营业厅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