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简介
王安石(公元1021年1月18日-公元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谥文,封荆国公。
世人又称
王荆公。汉族,北宋抚州临川人(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与韩愈、欧阳修、柳宗元、苏洵、
苏轼、苏辙、曾巩合称唐宋八大家。
王安石人物生平
1021年1月18日出生于临川(今江西省东乡县上池村)。
庆历二年(公元1042年)三月,考中进士,授淮南节度判官。之后调任鄞县(今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为人正直,执法严明,为百姓做了不少有益的事。组织民工修堤堰,挖陂塘,改善农田水利灌溉,便利交通。在青黄不接时,将官库中的储粮低息贷给农户,解决百姓度荒困难。
皇祐三年(公元1051),任舒州通判,颇有政绩。
1058年冬,王安石改任三司度支判官。嘉佑三年(公元1058)
《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法度必须改革,以求其能合于当世之变,要求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抑制大官僚、大地主的兼并和特权,推行富国强兵政策。王安石认为变法的先决条件是培养人才,因此王安石改革科举制度,改革取士。废明经,设明法科。进士科不考诗赋考时务策,整顿太学,唯才是举,培养经世致用的人才。
于嘉祐八年(公元1063)八月以母病为由辞官回江宁守丧。
公元1067年宋神宗继位,起用王安石为江宁知府,旋即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为摆脱宋王朝所面临的政治、经济危机以及辽、西夏不断侵扰的困境.
公元1068年,神宗召王安石越次入对,王安石即上书主张变法。次年任参知政事,主持变法。为指导变法的实施,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物色了一批拥护变法的官员参与制订新法。
公元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位同宰相,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法,开始大规模的改革变法运动。
公元1085年,哲宗即位,年仅十岁,由太皇太后高氏临朝听政,启用反对变法的司马光为相,废除了大多数新法。王安石于翌年四月去世,葬于江宁半山园。王安石晚年封荆国公,世称王荆公、王文公、
临川先生。死后被追封为 太傅;绍圣年间,赐谥号为 文,配享神宗的庙庭;徽宗时,又配享文宣王庙。而钦宗时,皇帝下诏停止他文宣王庙配享。高宗采纳赵鼎、吕聪的意见,削去了其舒王的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