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积分怎么算

如题所述

基础分+加分+减分+各区自定指标分。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一票否决指标和各区自定指标组成。想要通过积分成功入户佛山但又分数不够,可以通过学历提分,技能提分,专利提分,献血提分,义工提分等方式来增加分数。
一、申请积分入户要符合哪些条件
申请入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
2、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二、具体积分包括哪些方面
1、其中基础指标包括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
2、加分指标包括个人文化、技能,特定的公共服务岗位,科技创新,表彰奖励,竞赛获奖,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卫生防疫,住房公积金缴交,计划生育(2022年取消加分);
3、减分指标包括失信情况和违法犯罪;
4、一票否决指标包括申请资料造假和刑事犯罪;
5、各区自定指标指各区结合自身实际设定的加分项目。
法律依据
《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按照“个人自愿、分区申请、统一管理、动态调整”的工作模式,全市统一积分项目、项目分值、计分办法和信息系统,各区享有一定的自主加分权。新市民申请人在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前提下,以积分排名从高到低的方式获得公共服务。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以首次在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先后时间确定排名。
第十三条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积分排名以学年为单位开展。入户积分排名以季度为单位开展。入住公租房的申请时间以各区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申请积分制服务的新市民应在积分申请截止时间前向各镇(街道)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或通过市积分系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纳入个人积分档案。新市民有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等不诚信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户、入学、入住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在我市申请积分制服务。
第十五条新市民及其配偶同时申请积分制服务的,只取夫妻其中一方积分。
第十六条新市民在申请积分制服务过程中,对核查评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评分结果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镇(街道)积分办申请再次核查。区、镇(街道)积分办应在成绩公示期内将材料转送相关职能部门再次核查,相关职能部门应在成绩公示期内完成再次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反馈积分办,由积分办统一回复申请人。如果核查后积分结果排名变动的,应当再次向社会公示。
第十七条新市民申请的积分以当次本类别服务事项的积分结果排名确定后终止。申请积分入户的,积分入户结果名单公布后,该次积分制服务自动终止;为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积分入学结果名单公布后,该次积分制服务自动终止;申请公租房的,公租房分配结果名单公布后,该次积分制服务自动终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