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倡导文明祭祀风尚,维护城市环境,保障城市安全有序,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平安清明、文明祭扫”的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禁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兜售、摆卖祭祀用品。
二、严禁在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桥梁、居民小区、河道周边以及环城景区、各类公共绿地和公共场所等范围内随意焚烧冥纸。大力倡导以敬献鲜花、植树纪念、网上祭奠等文明、环保、低碳、安全的现代祭扫方式缅怀逝者,尽可能减少人员扎堆聚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三、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城市管理部门将依据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合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合肥市环城公园环境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或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全市陵园、公墓要严格实行预约、分时、错峰、限流管理。为防止人员扎堆聚集,每个墓位祭扫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拓展资料: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做好殡仪馆疫情防控工作,加密殡仪馆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引导逝者亲属控制丧事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人,落实行程码和健康码查验、佩戴口罩等防控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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