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因公致残待遇本人是在一九八一年人民政府作主断离单位关系的国家路政单位十七岁,四楼坠落,五年地区人民医院治伤未愈的二生农民工。回家止今药费自负。转制被违约遗弃,失业在家蒙冤国家给了命,工伤未认定,经社保局二次来来镇。三年来给了每年数百元困难补助,呆在家里与生死伤痛抗争,以泪水相伴。无钱治伤,生活无来源。苏州全市通报的设备工伤事丶-故还没有政府官员直接同本人了解处理。二生不留来生冤,事故恩恕怎么了?谢谢支招解危。
单位未同本人作事故处理,政府接收安置是二十岁不到二生伤员长远生计的根本。是单位的转托和承继,改革开放,政府安置保障的伤残人员被害得失业无保,与社会脱节,身处绝境。社保局已回复老工伤待遇据实按照政策妥善处理。政府数十年来未采取补救措施,跟转制时的领导一样推诿不决扯皮耍赖如今不原作出处理书面答复,园二生事故处理之梦,解难求生。怎么办?再次请术支招回复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