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古代和近代法制观念有何不同?

如题所述

中国古代传统法制观念的核心是刑,其职能主要是“绳顽警愚”,是“防民之具”。在它的指导下,中国古代法律重公权、轻私权,刑法居于各法之上,刑名法律之学是古代法学的代称。

近代吸取西方经验,法制观念与权利观念密切联系,与此相适应的抽象独立的人格、发达的契约关系、平等观念等等,

古代中国法律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法律以君主意志为转移中国古代"法自君出",君主始终掌握国家最高立法权。一切法典、法规皆以君主名义颁行。皇帝的诏敕往往直接成为法律,皇帝可修改、废止任何法律。 (二)法律以礼教为指导原则和理论基础 三)法律以刑法为主刑始终是中国古代法律的主题。古代没有部门法的划分,历代法典--律遂通称刑律,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统统规定于此,统称犯罪,处以刑罚。 (四)司法从属于行政皇帝"口含天宪",握有国家最高司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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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14
1、雅典民主制首创的主权在民原则称谓西方民主实践遵循的政治学基本原理。
2、现代民治政治制度下国家与社会之间互动的关系主要是通过公民政治参与实现的,雅典民主制包含了公民政治参与最早的经验与启示。没有广泛的政治参与,主权在民就是就是空洞的,政治的合法性就成了问题。
3、雅典民主制崇尚法治,主张法律至上,受全体公民委托行使权力的人必须按照明确的委托行使权力,必须根据明确的法律行使权力,这是有雅典政制轮流执政特点决定的。法治原则与以后西方的”法治主义“与宪政原则存在渊源关系。
雅典民主制度是西方政治制度的祸水源头,是西方民主实践的思想摇篮。追问

是中国古代与现代法制的差别?不是西方的

第2个回答  2016-01-14
以上是刑不上大夫,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追问

我们需要写简答题,所以这个答案有点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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