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会咯!
机器人是自动执行工作的机器装置。它既可以接受人类指挥,又可以运行预先编排的程序,也可以根据以人工智能技术制定的原则纲领行动。它的任务是协助或取代人类工作的工作,例如生产业、建筑业,或是危险的工作。
即机器人本体,其臂部一般采用空间开链连杆机构,其中的运动副(转动副或移动副)常称为关节,关节个数通常即为机器人的自由度数。根据关节配置型式和运动坐标形式的不同,机器人执行机构可分为直角坐标式、圆柱坐标式、极坐标式和关节坐标式等类型。出于拟人化的考虑,常将机器人本体的有关部位分别称为基座、腰部、臂部、腕部、手部(夹持器或末端执行器)和行走部(对于移动机器人)等。
不会。
机器人根本不可能将做到将定律输入到机器人的程序代码中,倘若机器人要执行机器人定律,它们首先需要预判自己行为之后果,包括法律、道德层面的审判,这样的数据量太大,实现起来大概需要500年;反之机器的杀人技术更加容易训练。
事实上,相对于核武器,机器杀手的躯壳材料更容易找到,而杀人代码更是容易复制和传播,它的研发是分散的,大面积的,人类无法用限制“核武器”的方式来限制机器杀手,在美国军队中,在恐怖组织中,机器杀手已经诞生,他们只需要等待一个导火索事件就会横空出世了,到了那个时候,机器人的道德伦理体系尚未建立,科学家们充其量在机器杀手的代码中,输入一些孩子、孕妇、老人的特征,不至于让机器杀手们太过滥杀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