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证明我提前一个月递交过辞职申请?

我上班的地方辞职从来都不批准,要走就只能自己自动离职,之前的同事走的时候都是工资押金什么的一分钱都要不到。 劳动部门说我只要证明我提前一个月递交过辞职通知就可以了,一个月后走人的时候不发工资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我想问一下,我快递寄给部门经理,快递都是公司前台代收,再转交收件人,这样是否可行? 部门经理一个月后会不会说他没收到我的辞职申请? 是不是普通的快递就可以?有什么需要注意的的地方吗? 我工作一个月才2000来块钱,马上还要过年了,本来干了一年一点钱都没存到,如果回家连工资都要不到,过年都没法过,哎。请朋友们帮帮我!感激不尽!

  一般用人单位是讲诚信度的,不会在员工辞职过程中履行了程序而作手脚的。
  如果是私企或有诚信危机的用人单位要避免辞职过程中在时间及程序上的不利后果可以用如下办法规避:
  一是在辞职报告上附一页签收单,由接受人或负责任人在收到的同时签收并索回。
  二是在递交辞职报告时向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送交附件,视为备案。
  三是将辞职报告委托公证机关委托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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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18
1.辞职信给领导签字,写什么都行,即便写不同意辞职也可以。签字后自己保留一份。
2.提交书面辞职信时做好现场对话录音,尽量诱导老板说出如辞职一律不批等可以作为证据的话。
3.不签就通过邮局特快专递发送辞职信,单件上注明是XXX辞职申请书,并注明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公司全称和详细地址。快递回执即可作为辞职信送达证据,此为法律认可。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2-17
寄邮政的特快专递到公司人力资源部 就行 你把回执单保留着 不管是不是前台收的 只要公司收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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