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的地方辞职从来都不批准,要走就只能自己自动离职,之前的同事走的时候都是工资押金什么的一分钱都要不到。 劳动部门说我只要证明我提前一个月递交过辞职通知就可以了,一个月后走人的时候不发工资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我想问一下,我快递寄给部门经理,快递都是公司前台代收,再转交收件人,这样是否可行? 部门经理一个月后会不会说他没收到我的辞职申请? 是不是普通的快递就可以?有什么需要注意的的地方吗? 我工作一个月才2000来块钱,马上还要过年了,本来干了一年一点钱都没存到,如果回家连工资都要不到,过年都没法过,哎。请朋友们帮帮我!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