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当时开车人没有给保险公司打电话通知还能走保险吗?

事情是这样的,父母在新疆奎屯出了车祸,汽车修理厂的老板让朋友开着顾客的车然后把我父母撞了,出事时他们没有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因为父母住院十几天他们就不管了,之后的费用我们自己出的,现在父亲做了9级鉴定等着打官司呢,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保险公司能赔吗?(责任是对方的全责)

一,只要事故之后你们报警了,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现在补个报险就可以了,保险公司可以理赔的。不赔就直接起诉他
二,保险公司的查勘人员会去交警队事故科取你当时的照片,然后还有就是你需要把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给他。 只要是的车是全险就可以给你报的。但是可能有一点不能报,交警事故科停车场的停车费,你要是车开走了就没有这个费用了,还有就是损失鉴定费。只要没有这两项其他的都能全赔,不过你切记不要先给对方车主一毛钱。你私自给对方车主的也是不赔的。
三,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其中,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四,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五,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六,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注意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1-07
只要事故之后你们报警了,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现在补个报险就可以了,保险公司可以理赔的。不赔就直接起诉他。有不明白的可继续追问或者更多详细情况请登录威海律师门户网站:www.wh-lawyer.com ;如觉得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望采纳、好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能走保险。
保险公司会根据交警认定的事实进行核定损失的。
如果不给理赔,就以保险合同纠纷起诉保险公司。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2)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个回答  2013-11-07
应该是可以赔付的,如果是用你父母作为被保险人的保险合同,你现在立即联系报验公司理赔,请他们帮忙办理理赔手续。追问

第一次碰到这种事真的当时没有想到这块的问题,离出事当天已经过去三个多月了还来的及吗,我们也不知道那车是哪家保险公司啊

追答

当时报警了吗,如果报警了。公安部门可以协助处理!

第4个回答  2013-11-07
首先从车辆保险来说,当时对方车辆撞人后应该报交警处理,只要交警立案了,就可以索赔!起诉事故车车主、驾驶员和保险公司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