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如何做账务处理?

我上个月是这样做的
借:应收账款-暂估 5150贷:主营业务收入-暂估 5000贷 应交税金-减免增值税 150听说小企业会计准则好像可以不做减免税这块的账务处理于是我这个月打算做借 减免税款 150 贷 应收账款150冲回请问对吗

是的,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不做减免税这块的账务处理。

借 :应交税金-减免增值税 150
贷: 应收账款150

注意:对于20000元以下免税不属于“直接减免税”类型。追问

对于20000元以下免税如何处理

追答

借:应收账款515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50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50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150

追问

做了营业外收入的话,我们的企业所得税不是多算了150吗?我们做的是预缴5000的收入,如果计入营业外收入就多算了150.

追答

如果是5000的收入,那么营业收入应该是4854.37元

借:应收账款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854.3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45.63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45.63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145.63
不会增加或多算150元,一减一增是平的,而且是减少了所得税。

这里的“营业外收入——减免税145.63”不是指《小企业会计准则释义》对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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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7
《小企业会计准则释义》对政府补助的解释,“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抵免税额、加计扣除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所以,小企业应将收到的全部价款计入收入,不必再价税分离后通过“应交税费”科目将减免的增值税和营业税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上述你的业务,直接计入收入即可。分录:
借:应收账款-暂估 5150
贷:主营业务收入-暂估 5150
冲回时直接补充登记到主营业务收入即可。
借:应交税金-减免增值税 150
贷:主营业务收入-暂估 150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不用通过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核算。追问

为什么要
借:应收账款-暂估 5150
贷:主营业务收入-暂估 5150
而不是
借:应收账款-暂估 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暂估 5000呢?

追答

应该是你说的5000。冲回时直接冲减应收账款150 。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0-17
小企业批准直接减免税的会计处理,应该按如下方法处理:
1、先按原规范会计处理方法:
借:应收账款---某某单位--515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0
2、根据凭证减免金额:
借: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0
贷:补贴收入---直接免税--150追问

2013小企业会计证准则没有补贴收入项吧?做了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的话季末就需要计入企业所得税吧

追答

做营业外收入也可以: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0
贷:营业外收入--免税款--150

追问

那我们的150就要交企业所得税了吧。那就多交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