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扣押员工工资的老板该如何应对。。哎

如题所述

您好!建议这样的话,辞职处理啦。1、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因此,拖欠工资是违法的行为。2、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因此,你可以向你老板说明,拖欠工资,如果不及时纠正进行支付,员工是有权利要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作出赔偿的。3、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因此,对于用人单位存在过失的情形,包括你的状况:老板拖欠工资。作为劳动者可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而无须级其同意。4、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因此,你作出辞职的同时,还可以让公司对你进行经济补偿。同时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追究入职第二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二倍的个人工资。5、按照您的情形,建议您写封辞职通知书,针对以上第三十八条内容: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列举上述违法事项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结清工作期间的工资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6、“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7、同时,请你准备定一些能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资料。比如劳动合同、厂牌、厂服、考勤数据、工资单、存折、工友证言等。如没有考勤数据、工资单等没的谓,这项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如果其不能提供,将承担不利责任,按偏向你的要求支付工资。愿以上能帮到您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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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1
如果有相应的证据证明你描述的问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没有证据的话没有办法。
第2个回答  2013-10-21
因掌握相关法律知识。首先和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运用劳动合同法对其进行法律追究。
第3个回答  2013-10-21
用法律的武器来解决啊!当然有时候不一定很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