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企业退休工人社保工资?是否与职称相挂钩?

如题所述

计算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是要参考退休人员的缴纳养老保险年限、缴纳保险的比例和缴费基数等相关要素。当然与职工的职称有一定关系(职工在职时有职称并且被企业聘用,那么工资就比没有职称的高,工资高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就高),相同比例的缴费,退休时享受的退休待遇也会增加。但是,如果是职工在职时有职称,但并没有被单位聘用(职称),那么职工的工资、缴纳社保的基数及退休后的养老金也就不会太高了。所以,职称要与岗位对称(关键是企业聘用了)才能提高退休的养老保险待遇。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应适当加快。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本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调整办法。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 个人账户本息和÷120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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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第一,计算退休养老金的办法,要参照职工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个人账户,退休上年社会平均工资,以及历年的缴费基数,历年的社会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参数。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第二,计算退休养老金,不考虑职称和职务。都是一样的计算办法,因为在职时,职称和职务已经在工资中体现,并且缴纳养老保险基数也是按照本人工资缴费的,在计算退休金时,已经考虑了职称职务的因素,不再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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