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应酬喝酒导致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10-10
答:《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应酬喝酒导致死亡,符合第(二)项规定,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