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产假期间是否应该发放福利费?

公司一名员工是6月初休的产假,到10月初产假结束。期间没有给她发中秋及国庆福利费。公司相关的福利制度也是这样规定的。我想请问这样合法吗?有没有什么相关明确的规定呢?这种福利费也应该视同出勤给员工发放吗?请给我肯定的回答,不要说可能、大概什么的……是福利费,跟工资没有关系,产假工资有给员工发放。而且之前公司也有相关的规定,绩效差的员工可以不发节日福利、或者只发部分。该员工休产假之前业绩就比较差,有过只发部分的情况。

员工在产假期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单位是可以不支付员工工资或者福利的,而单位的福利费应该是属于奖励性待遇或者在特殊情况下发放的,应该由单位自行指定发放规则。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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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08
如果你让确定说的话,单位可以不给福利费的,不违法。这本就是工资之外的部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0-09
产假期间单位无支付任何工资福利的义务,应领取的是社保的津贴,所以不发你说的福利不违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10-09
员工产假期间享有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