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人字号的问题?

以前的人为什么有字.
字一般由谁取的,有什么讲究吗?

字,又称表字或小字,是指在本名以外所起的表示德行或本名的意义的名字。古代男子20岁女子十五岁,不便直呼其名,故另取一与本名涵义相关的别名,称之为字,以表其德。凡人相敬而呼,必称其表德之字。后称字为表字。

字一般由父母或师长来取。

根据《礼记·檀弓》上的说法,在人成年后,需要受到社会的尊重,同辈人直呼其名显得不恭,于是需要为自己取一个字,用来在社会上与别人交往时使用,以示相互尊重。因此,古人在成年以后,名只供长辈和自己称呼,自称其名表示谦逊,而字才是用来供社会上的人来称呼的。

北齐的颜之推认为,人名是区别彼此,字则是体现一个人的德行的。大部分人的名与字在意义上都是有关联的。

扩展资料:

在古代,由于特别重视礼仪,所以名、字的称呼上是十分讲究的。在人际交往中,名一般用作谦称、卑称,或上对下、长对少的称呼。平辈之间,只有在很熟悉的情况下才相互称名,在多数情况下,提到对方或别人直呼其名,被认为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平辈之间,相互称字,则认为是有礼貌的表现。下对上,卑对尊写信或呼唤时,可以称字,但绝对不能称名,尤其是君主或自己父母长辈的名,更是连提都不能提,否则就是“大不敬”或叫“大逆不道”,所以便产生了我国特有的“避讳”制度。

在古代名和字连起来称呼,也是为了表示尊敬。有两种情况,值得我们注意:

第一种情况是在先秦时期,当名和字连称时要先字后名。

第二种情况是汉朝以后名字连称时,先“名”后“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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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8-01

古人重视名字的内涵,通常的惯例是先起名,待成年之后根据名的含义起个字号。并且有四种起字号的惯例:

1.意义相同的:

即表字和名意义相同,相通,是并列关系,所以又叫“并列式”。如屈平,字原。广平曰原,意思相同。颜回,字子渊。渊,回水也,意思相同。 宰予,字子俺。予,俺也,意思相同。

2.意义相近的:

即表字和名意思相近,但不完全相同,可以互为辅助,称做“辅助式”。如:梁鸿,字伯鸾。鸾和写都是飞禽,但不是一种,鸿雁和鸾凤可以互为辅助。 陆机,字士衡。机、衡都是北斗中的星名,互为辅助。郑樵,宇渔仲,樵是打柴的,渔是钓鱼的,《大海》,常为侣伴,互相辅助。

3.意义相反的:

即表字和名意思正相反,这种情况可称为“矛盾式”,如: 曾点,字皙。点为黑污,皙为白色。朱熹,宇元晦。熹是天亮,晦是黑夜。刘过,字改之。改了就不为过错。

4.意义相顺的:

即表字与名往往出自一句话中,意思相顺,而且字为名的意思作补充解释或修饰,这种情况,可称做“扩充式”。如:徐干,字伟长。《孔丛子》曰:“非不伟其体干也。”名和字在一句话中意思相顺,而且字对名作了补充解释。曹操,字孟德。《荀子·劝学》篇说:“生乎由是,死乎由是,夫是之谓德操。”字和名在一句话里,合成德操,即道德操守,字对名作了修饰性解释和补充。赵云,字子龙。《周易》说:“云从龙,风从虎。”名和字在一句话中,意思相顺。

而起字号的另一原因是,古人受礼遇文化的影响,认为名是父母取之,因此叫名的人也只有长辈。而同辈人若叫对方的名,除非是极好的朋友否则就有不礼貌的嫌疑。因此在古人成年之后则要起个字号,以方便别人叫之。而字号则必须与其名意义相辅相成,因此也就有了上面4条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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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8-07-16
直接喊姓名由失尊敬或表示关系亲切至极或没字没号纯种农民,一般场合呼作姓+字,。号本是自称,也可代替姓+字。即张12或56(先生、兄)-3-补充下,字是长辈起的和名有一定关联,举个例,霍去病字幼安,形象吧,而号则是完全的自称
第3个回答  2018-01-26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古人的姓名字号 我们今天的中国人,大多只有一姓一名。但在古代,人们的姓名远没有这么简单。在通常的情况下,除了姓和名以外,还有字(表字)、号等。
  我们今天常说的某某人叫什么名字,其:“名字”一词,在古代代包括“姓”、“名”、“字”三个部分,三者各有各的性能和作用,是三个各自独立而又相互依存的整
  古人刚生下不久就有了名,长大以后要取字,两者相连,通称名字。关于二者的作用,清朝人王应奎曾说:“古者名以正体,字以表德。”意思是说,名是用来区分彼此的,字则是表示德行的。二者性质不同,用途也不大一样。一般说来,古时候,名是阶段性的称呼,小时候称小名,大了叫大名。等有了字,名就成了应该避讳的东西,相称时也只能称字而不称名。 名与字在多数情况下共同构成一个人的代号,尽管用途不尽相同,二者之间还是有联系的。古人大多因名取字,名与字内容毫不相干的情况几乎见不到。如三国时的名将张飞,字翼德,在这—名字中, “飞”是名, “翼德”则是对“飞”的解释,因为 “飞”就是“翼之德”(翅膀扇动而造就的功德)。又如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字乐天,名与字之间也有联系,即“居易”是因,“乐天”是果,只有居处安宁,才能知命而乐天。 古人的名有多种种类,字也有不同用途。起初,人们取字非常简单,往往只取一字,与“子”、“伯”、“仲”、“甫”等表示年龄阶段的字相连。如孔子弟子颜回字子渊,冉耕字伯牛,冉雍字仲弓,这些名字中的“渊”、“牛”、“弓”就是他们的字。当然,有些人取字时干脆只用一字,不加别的字辞,如陈胜字涉,项羽字籍等即是。东汉以后,人名取字才越来越讲究,情况也越来越复杂。人们在有了名以后,往往把取字看得很重要。有些人在取字时注重效法古人,取字“士则”、“思贤”、“师亮”等等;有些人则寄托对当事人的厚望,取字“温叟”(长寿不天)、“永全”等等。这些,无不含有深刻的意义。
  古人除有名、字外,又多取号以代替名字。号是一种固定的别名,又称“别号”。早在周朝时,人们就已经开始取号。对此,《周礼》解释说,号为“尊其名更为美称焉”,意思是说,号是人在名、字之外的尊称或美称。早期的号具有这一特点,有号的人多是那些圣贤雅士。如老子别号广成子、范蠡别号鸱夷子皮等。先秦时期有名字又有号的人并不太多,至秦汉魏晋南北朝时,取号的人仍不很多,名载史籍者仅有陶潜别名五柳先生、葛洪别号抱朴子等数人。但是,到了隋唐时期,伴随着封建国家的强盛和文化的高度发达,在名、字之外另取别号的人也逐渐多了起来。如李白号青莲居士、杜甫号少陵野老、白居易号香山居士,皆属此类。到了宋代,取号之风又有进一步的发展。人们熟知的《水浒传》108将个个都有别号,正是代表着当时的社会风气。明清人更把取号视为一种时髦,上至皇帝,下至一般黎民百姓,几乎人人有号。正如清人凌杨藻在《蠡勺编》一书中记载的那样,其时“闾市村垄,嵬人琐夫,不识字者莫不有号,兼之庸鄙狂怪,松兰泉石,一坐百犯;又兄‘山’弟则必‘水’,伯‘松’则仲必‘竹’,不尤大可笑也哉。近闻妇人亦有之,向见人称‘冰壶老拙’,乃嫠媪也”。甚至一些落草为寇的盗贼也有别号。如上述书中举了一个县官审案的例子,就十分能说明问题。这一例子说,一位县官在审理一桩窃案时,责难犯人为自己开脱罪责,犯人突然说道:“守愚不敢。”县官不解其意,一问左右,才知道是犯人在自称别号。 在用字上,取号与取名、字不同,大多不受字数多少的限制。从已知的历代别号来看,有2字号,也有3字、4字号,甚至还有10余字、20余字的别号。如清代画家郑板桥的别号就有12字,即“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进士”。至于宗教界的一位叫释成果的法师,别号的字竟达28个之多,即“万里行脚僧小佛山长统理天下名山风月事兼理仙鹤粮饷不醒乡侯”。一个人的别号竟然用了近30个字,真可谓古今一大奇观。 因为古人取号有较大的随意性,并且不必加以避讳,因此,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饱受文字狱和避讳之苦的明清人,促使他们在名字之外更取别号来表现自己。当时的大多数人都取一个别号,但有些人的别号也有好几个。如清初画家石涛法名弘济,别号清湘道人、苦瓜和尚、大涤子、瞎尊者,达4个之多。
  综上可知,我国古人的称谓远比现代人复杂,他们有姓名又有字、号。这种姓名字号的并存,既适应了当事人不同年龄阶段和不同情况下的需要,也为中国的姓名文化增添了新的内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