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农业

发展政策,生产技术,生产工具,农作物,耕地数与人口

请参考《万历十五年》中 海瑞——古怪的官僚模范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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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明朝是从14世纪中期至17世纪中期的一个统一王朝。这时,中国传统王朝社会经历近1600年的周流演变,进入了它的后期。明初种种传统发展的极致和以后社会转型带来的新气象,相互交错,扑朔迷离,使明朝的历史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多面性格,很难用简单的定式来标志。
相对而言,明朝社会经济的变化,要比政治的变化更加明显,更加迅速。明朝的帝王,几乎无一例外,在他们即位时颁布的《登极诏》中都表示出“除旧布新”或“革故鼎新”的愿望,但是真正意义上的政治改革并不多见。经济上则不同,明朝创立之初,统治者通过复兴农村经济,建立了牢固的自然经济体系。它既保证了明朝前期经济的稳态发展,又为随之而来的商品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16世纪以后,明朝商品经济发展程度有了显著的提高,民营作坊增多,国内外市场繁荣,商业资本活跃,以白银为本位的货币在市场上更广泛行用,这一切都昭示着明朝的社会变迁。
包括明朝在内的中国封建社会中,自然经济处于主导地位,农业是主体,手工业、商业、对外贸易均受其影响和制约。明朝建立之初,社会是一片残破景象,明太祖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鼓励农民归耕,奖励垦荒,劝课农桑,使农村经济恢复了活力。其后明朝的农业经济不断发展,这突出表现在农业生产技术的新变化、水稻单位面积产量的提高、农业高产作物和经济作物更普遍的传播和种植等方面。可惜的是,在农业经济和商品货币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统治集团腐败的速度也与日俱增,大土地所有制恶性膨胀,农村的社会矛盾日益激化,佃农抗租、奴婢索契以及各种秘密结社活动,已形成一股股的潜流,明王朝不可避免地走向灭亡。
高寿仙同志早在北京大学历史系中国史专业读本科时,就选定明史作为自己的研究方向;1986年,他又考取北京大学历史系中国古代史专业的研究生,师从著名历史学家许大龄先生,专攻明史。先师许大龄先生治学态度严谨,史料功底扎实,对学生悉心指导,循循善诱。高寿仙同志入门以后,勤于读书和问学,打下了良好的学术基础。毕业之后的十几年来,他在做好编辑等工作的同时,一直抓紧时间潜心治学,孜孜不倦地从事明史研究,撰写了大量论著,受到学界同仁的好评。
现在,高寿仙同志以历年发表的成果为基础,撰写了《明代农业经济与农村社会》一书,并问序于我。读完这部30余万言的书稿,我觉得是一部比较优秀的学术著作。概括言之,有以下特点:
一是充分把握前人成果。学术研究是一个不断积累、层层递进的过程,不了解前人的研究成果,就很难做出实质性的贡献。本书中不仅有一篇回顾日本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的专文,在探讨有关问题时,对前人成果也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回顾和清理。比如,在讨论耕地面积和人口数量问题时,作者首先对有关的成果和观点进行了详尽的梳理,然后才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推测。再如,关于地方精英与乡村控制问题,日本学者的先行研究较多,从内容和注释可以看出,作者对先行研究比较熟悉,能充分加以借鉴并能提出批评。这些学术回顾和评论,既提高了内容的学术信息含量,也为自己的研究建立了一个比较扎实的立足点。
二是广泛搜集文献资料。史料是历史研究的基础,研究任何一个问题,都必须首先系统地、充分地搜集史料,特别是第一手资料。作者长期沉潜于明史领域,广搜博览,积累了比较丰富的资料,为立论打下坚实基础。比如,关于义男和雇工人的区别、雇工人的法律地位和万历“新题例”的历史意义,前人讨论颇多,作者通过爬梳资料,考察了其源流,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本书引用的文献,涉及到实录、政书、方志、笔记、文集、小说等等,堪称广博翔实。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文献基础,全书内容丰富、扎实,体现出一种踏实、严谨的学术风格。
三是努力提出独特见解。学术研究贵在创新,先师许大龄先生曾有“五新”之说,即选题新、材料新、角度新、方法新和观点新。本书研究的对象,并不是新的领域或问题,这方面已积累了相当多的学术成果。但作者对各个问题的探讨,却力求出新,提出不少新的见解。比如,关于明代的耕地面积和人口数额问题,一向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作者通过对有关资料和观点的系统梳理,对耕地面积和人口数额都提出了自己的新估计,很值得注意。再如,在讨论地方精英时,将其划分为“职役性地方精英”、“身份性地方精英”和“非身份性地方精英”三种类别,并探讨了它们的递嬗变化,很有启发意义。
四是积极开展学术评论。健康的学术评论,是推动学术发展的强大动力。国外学术界很重视学术评论,我国过去也曾有过学术争鸣的良好氛围。可惜由于种种原因,近几十年来我国的学术评论不甚活跃。作者对学术动向和理论动态一向比较关注,先后发表过一些学术评论和争鸣文章。本书收录了对傅衣凌、黄宗智、李伯重等几位卓有成就的明清经济史家的评论文章,有赞成,有商榷,这种积极开展学术评论的精神,对学术发展是有裨益的,是值得提倡的。
在明代社会经济史领域,有许多问题都值得深入研究。希望高寿仙同志以此为起点,再接再厉,拿出更多更好的成果来。

王天有
2006年初于北京大学蓝旗营寓所

前 言

在20世纪以前的中国,农业一直是占绝对主导地位的生产部门,绝大多数人口也都生活在农村。其后随着近代工商业的兴起和发展,农业产值在国民总产值中的比重不断降低,但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却未能随之相应下降。直到今天,农村仍是大多数人口的居住场所,“三农”(农村、农业、农民)问题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棘手问题。但“三农”问题的形成,是近几十年来出现的各种新因素和延续了数千年的小农经济体制交互作用的结果,必须放到长时段的历史过程中予以观照和考察。
明代在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史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一方面,农业生产力已达到或接近传统技术条件下所能达到的最高限度,另一方面,在农业经营和生产关系方面都出现了一些前所未有或以前不太明显的新因素。特别是商业性作物的广泛种植,为工商业的发展和市镇经济的繁荣提供了动力。从明代后期开始,作为核心经济区的江南地区进入了“早期工业化”阶段,无疑是以其发达的农业经济为基础的。到明代后期已趋于定型的这种农村发展模式,直到今天还有其现实意义。
笔者上大学前长期生活在农村,读本科和研究生时均以明史为主攻方向,所以对明代农村社会经济史一直抱有兴趣。十几年来,曾先后为一些大型学术著作或科研项目撰写明代社会经济史方面的内容,并陆续发表了一些论文和评论。但由于事务丛杂,特别是近几年来主要精力均用于编辑工作,再加上兴趣不专,心有旁鹜,这方面的研究一直是浅尝辄止,未能深入下去。近来利用业余时间,将自己关于明代农村社会经济的文字部勒成编,目的是整理一下自己对这方面一些问题的看法。书中多数内容都曾经发表过,但收入本书时,对部分内容做了较大的补充和改写。需要说明的是,明代农村社会经济史涉及到很多方面和很多问题,本书只是围绕其中一些方面和问题,集中加以论述。
第一章讨论的是耕地面积与人口数额问题。这方面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笔者对有关学术成果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梳理和评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尝试性的看法。据笔者估计,洪武末期的耕地面积约为466万顷,弘治末期增至558万顷,万历末期增至916万顷。与耕地增加的趋势相对应,明代人口也增长很快。笔者推测,洪武二十四年(1391),全国人口总数将近70000万人,到万历二十八年(1600)增至约1.91亿人。明代将近90%的人口仍然居住在农村,总体城市化率与宋代相比无明显提高,但在经济发达的江南等地,明代后期城市化水平则达到较高程度。
第二章论述了农业发展与环境变迁问题。经过战乱的长期摧残,明初农村社会经济十分凋敝。统治者颁行了一系列劝奖垦荒的政令,并大规模地开展军屯和民屯,使田野荒芜、人民稀少的局面迅速得以改观。此后各种形式的垦荒活动仍不断进行,农耕区的面积不断得到扩大。明代水利事业也得到进一步发展,各地兴修的众多小型水利工程尤其引人注目。在农业技术方面,明代缺乏突破性革新,但仍有明显进步,南方一些地区充分发挥传统农业技术并加以改进,形成了一套效率较高的集约化耕作体系。在工具使用、土壤改良、选种育种、间作套作、施肥追肥等方面,也都有一定程度的改进。按保守的估计,明代后期江南的亩产量,比宋代大约增加了50%以上。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到明代中后期,以生产粮食为主、家庭纺织原料为辅的自给自足性质的经营格局被逐渐突破,经济作物的种植日益普遍,形成了一种与商品生产密切相关的经济作物以及加工这些经济作物的手工业为主体的新型农业结构,较大地改变了农村的生活模式。不过,在取得显著进步的同时,由于自然和人为因素的交互作用,明代的生态环境日益恶化,自然灾害的发生频度日益增加。
第三章论述了土地形态与生产关系问题。明代的田土分为官田和民田两大类。官田所占比例,包括军屯田地和王府庄田在内,就全国而言大约将近30%。在江南等地,官田的比例很高,如苏州高达68.58%,松江高达84.52%。有明一代,土地占有形态发生了明显变化:一是政府直管官田出现了民田化趋势,二是皇庄以及诸王、公主、勋戚、大臣、内监等庄田出现了膨胀化趋势,三是地权分配出现了集中化趋势。明朝初年,由于地主势力受到打击,各地都有不少荒田可以开垦,自耕农经济得到较大发展。但自耕农经济本身十分脆弱,明代中叶以后,在赋役负担、土地兼并和自然灾害的共同冲击下,自耕农阶层越来越萎缩,地权日益集中于勋贵和缙绅地主的手中,庶民地主也获得一定程度的发展,乡村社会分化为地主与佃雇农两大社会阶层。明代地主占有的土地,绝大多数都通过租佃方式经营,当时的佃户大致可以分为钦赐佃户、官田佃户、佃仆、一般佃户四类,其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各不相同。就一般租佃制而言,国家法律不再承认佃户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佃户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与前代相比有所上升。农业雇佣关系在明代也很普遍,与前代相比,雇工的法律地位没有明显变化,过分强调万历“新题例”的意义是不妥当的。当然,在实际社会生活层面,明代后期雇工的待遇似有所改善。
第四章论述了地方精英与乡村控制问题。根据明朝社会政治结构的具体情况,笔者认为可以将当时的地方精英划分为三种类别:一是职役性地方精英,包括实行粮长制地区的粮长,由政府推行的里甲和保甲等基层组织的首领,如里长、老人、保长等等;二是身份性地方精英,即通常被称为“绅士”的那些人士,包括生员、监生、举人、进士以及科举和非科举出身的各类官员;三是非身份性地方精英,前两类之外所有能在地方社会发挥支配作用的人士都包括在内。明代前期,政府在全国推行里甲制,这虽然是自上而下赋予地方社会的统一的行政性组织,但却具有很大的包容性,可以容纳基于地缘和血缘而形成的各种关系和组织。政府的意图,是依靠里甲制度规范地方社会的权力结构,形成以安分守法的地主富民为乡村社区领导层的社会政治秩序。但这一理想化的制度设计很难长期维持下去,在人口流动性提高、贫富分化程度加剧等因素影响下,明代中后期里甲体制逐渐解体,以绅士为主体的地方精英在各类公共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成为乡村的主要支配阶层。不过,绅士阶层日益广泛深入地涉足地方公共事务,并不说明国家权力从地方社会的全面后退和抽离,而是意味着国家权力与地方权威之间的互补关系的不断加深。
第五章收录了一些回顾性和反思性文章,有助于使人了解与明代农村社会经济问题有关的学术观点和理论动态。长期以来,日本学者在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上用力颇勤,成果丰硕。本章第一节将日本60多年来的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分为三期,概述了各期流行的主要理论模式和问题意识,希望这对于中国的学术研究能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傅衣凌是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大师级人物,经过长期、全面、深入的研究,形成了一套富有创建性的认识模式,大大加深了学术界对前近代时期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独特性的认识。本章第二节对傅氏的基本观点进行了概述,提出一些商榷性意见,并特别指出傅氏晚年观点的理论意义。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美国学者黄宗智通过对明清以来中国农村经济史的研究,提出“过密化”、“过密型增长”等概念,引起了广泛关注和激烈争论。本章第三节由两篇文章组成,都是阅读黄氏著作的一些感想,基本观点是认为黄氏触及到了关于明清以来中国经济史研究的核心难题,有很大的启发意义。近20多年来,李伯重一直孜孜不倦地从事明清江南经济史研究,发表了大量厚重成果,厘清了许多具体的经济事实,纠正了以往的不少错误观点,把这一领域的研究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本章第四节针对李氏的看法提出一些不成熟的商榷性评论,目的是希望进一步加深对明清江南社会经济的认识。关于传统中国的乡村控制和村社结构的性质,历来存在着不同认识。本章第五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粗略梳理,并谈了一点个人看法,希望有助于全面理解传统中国的农村社会组织和权力结构。
长期以来,经过中外学者的艰苦努力,在明代农村社会经济史方面业已积累了十分丰厚的成果。笔者在从事研究时,虽然力图比较充分地把握和吸收前贤的有关成果,但受时间和精力的限制,所能披览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挂一漏万在所难免。在探讨某些问题时,笔者尝试提出一些新的看法,并对前贤的一些观点提出商榷,这些看法是否成立,还有待于学界同仁的评判。本书各个章节的初稿,撰写时体例要求不一,且前后间隔较长,此次虽尽量加以统一,但仍难尽如人意。总之,此书只是笔者的一个初步探索,疏漏、偏颇甚至荒谬之处定然不少,尚望方家教正。
最后,交待两个技术性问题:其一,本书遵循国际学术惯例,除标题外,文中凡提到其他学者,包括予我以直接教诲的师友在内,均直书其名,简称则曰某氏,一律未加尊称或头衔,请毋以为不敬。其二,本书页下引文,只标注了文献名称、卷数、页数等信息,至于详细的版本情况,请查阅书末所附“征引文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