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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绿地
物权法中的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的范围是什么?是否包括楼顶
答:
楼顶是共有部分,属于整栋楼住的业主。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即每个业主在法律对所有权未做特殊规定的情形下,对专有部分以外的走廊、楼梯、道路、电梯、外墙面、水箱、水电气管线等共有部分,对物业管理用房、公用
设施
、
绿地
、道路、楼顶等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的权...
建筑物
区划内,哪些财产属于业主共有?
答:
建筑
区划内的道路、
绿地
、公共场所、公用
设施
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
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的概念?以及法律上的解析?
答:
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概念:1、建筑物分为房屋和独立于房屋以外的建筑物 (1)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等。2、附属设施指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
物业配套
设施
有哪些
答:
法律分析:1、配套工程
设施
:供电系统、供水系统、弱电系统、供热系统、燃气系统、安防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电梯系统、楼宇避雷系统。2、配套居住设施:花园、
绿地
、甬道外健身场地、器材化小品、喷泉、亭台座椅水设施车场、停车库所、室内运动(健身)游泳馆等共照明、园区灯、楼道灯报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建筑物
区划内,哪些财产属于业主共有?
视频时间 00:25
公共收益的分配法律法规
答:
第2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和
绿地
属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和设施及物业用房,也属业主共有。第283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公共地方的收入...
物业的
附属设施
答:
附属设施
,是指
建筑物
内和建筑物外的各类共用设备、共用设施及相关的场地、绿化、道路等,包括建筑物的公共部位,如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
以及
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以及公共设施设备,如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
绿地
、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
遵义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第五章 建(构)
筑物
退让
答:
第二十八条 建(构)筑物沿城市道路、公路、铁路、河道、排水干线、人防
设施
、文物古迹、城市
绿地
、电力、电讯保护区
及
用地边界建设时,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本章规定。第二十九条 沿建筑用地边界的
建筑物
,其退界距离按以下规定控制。(一)建(构)筑物沿用地边界修建,应按本规定第四...
小区业主占用公共区域违反哪些法律法规
答:
小区业主私自占用公共区域,既是一种违反管理规约的违约行为,同时也是一种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违法行为。住宅小区内的道路、
绿地
,为小区公共用地,小区全体业主对其拥有
建筑物
区分所有权。擅自占用公共资源,是对小区业主共同利益的侵犯。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
以及
物业管理用...
更改小区公共
绿地
用途有哪些法律法规
视频时间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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