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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法31条司法解释
招标法第三十一条
到底说的是什么意思?
答:
综上所述,
《招标投标法》第31条虽给予了招投标工作予以法律保障,但更多偏向于招标方的合法权益
,而较为忽略了投标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招投标工作的不公平环境,在实践工作中并未完全规避预期的风险,相反有时会被招标方利用于设置投标门槛,滋生腐败现象。对此,法律相关制定部门应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完善法律法...
什么是联合体
投标
?
答:
一、
联合体投标的解释
1、联合体投标指的是某承包单位为了承揽不适于自己单独承包的工程项目而与其他单位联合,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去投标的行为。《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2、联合体承包的联合各方为法人或者法人之外的其他组织...
联合体
投标
有什么规定?
答: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关于联合体投标的主体 1、联合体的主体双方或多方可以是法人或者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其形式多样,可以是两个及以上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两个及以上非法人组织组成的联合体,或者是法人与非法人...
关于联合体
投标
有哪些规定
答:
相关规定如下:我国组成投标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
》第
31条
:1、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
如何处理骗取中标的行为?法律有严格的规定吗
答: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那么,什么样的方式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对此进行明确,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
联合体
投标
什么意思
答: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
》第
31条
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
如何认定《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规定的
答:
本条第2款所讲的“以他人名义投标”,在实践中多表现为一些不具备法定的或者投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挂靠”甚至直接冒名顶替的方法,以其他具备资格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名义进行投标竞争。这种作法严重扰乱了
招标投标
的正常秩序,如果让这类“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投标人中标,还会严重...
请教关于《
招标投标法
》第
31条
所提及的“同一专业”的案例或
解释
答:
这里的同一专业,指的是和招标项目相关的大专业,举一个实例你就明白了:某以单位对锅炉进行招标,招标要求是具备锅炉生产以及安装两个资质,而锅炉生产厂家只有生产许可证,没有安装许可证,所以它要
投标
标需要找另一家具备锅炉安装资质的企业,两个联合为一个投标共同体。双方签订投标协议。在这里,同一...
简述《
招投标法
》中对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答:
根据《
招标投标法
》
第三十一条
规定,联合体投标所需的具体要求,在实务中可以分解为以下五个方面:(1)主体条件。唯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组成联合体,自然人除外。(2)资格条件和资质等级判定。A.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B.法规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
工程建设联合体
投标
若干法律问题?
答:
《
招标投标法
》第
31条
第4款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3)组织的临时性。工程建设联合体投标一般适用于大型建设项目和结构复杂的建设项目,在开标评标定标之后,如果联合体未中标,则联合体即解散;如果联合体中标,则联合体依照联合体协议确定的各方在招标项目中承担相应的工作和责任,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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