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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附属设施
房屋
附属设施
包括哪些
答:
房屋、
建筑
及
附属设施
:电梯、空调、安防设备、照明设备、消防设备、监控设备、综合布线、弱电系统、给排水设备,等。根据(87)财税地字第003号的规定,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讯、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
房屋
附属设施
包括哪些包括室内装修
答:
房屋
附属设施
包括:暖气、卫生、通讯、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此外,还应包括同房屋不可分割的室外扶梯、天桥、水箱、冷暖气设备、中央空调(不包括窗式空调)、下水道、消防设施、舞台以及电灯网、电话网...
急问:
建筑
工程中的“
附属
工程”包含哪些?
答:
附属
工程包括
建筑物
周围的附属道路、围墙、独立的花台、花池、化粪池、室外排水、洗涤池、墙脚护坡、台阶、坡道等。附属工程是从属于主要工程的小工程,也就是附带或附加的工程项目。对附属工程安排施工时,既要考虑生产时为企业和居民生活服务,又要考虑施工时为施工服务的可能性。注意附属工程的配套,使其...
物权法解释:
建筑物
及其
附属设施
的管理
答:
物权法解释:第八十一条【
建筑物
及其
附属设施
的管理】第八十一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解释】本条是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管理的规定。实践中,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管理主要有...
房屋
附属设施
是什么
答:
问题一:什么是楼房
附属设施
所谓
建筑物
区分所有权,通俗一点说是居住在高层建筑中的业主,对于他自己专有的住宅享有的权利,以及走廊、楼梯、小区绿地和道路等共有部分,享有的共同所有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例如:张三在北京购买了一处住房,他对其购买的房屋享有专有权利,同时对走廊、楼梯、小区绿地等公共设施与其它居住在...
桥梁上有哪些基本的
附属设施
答:
1、桥面系 桥面系指的是桥梁
附属设施
中,直接承受车辆、人群等荷载并将其传递至主要承重构件的桥面构造系统,包括桥面铺装、桥面板、纵梁、横梁、遮板、人行道等。桥面板,加筋肋,纵梁,横梁等构件组成的直接承受车辆荷载作用的桥面构造系统。桥面系包括纵梁、横梁和纵梁间的连接系。2、伸缩缝
建筑
伸缩缝...
建筑物
及其
附属设施
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如何确定
答:
业主除了对自己房屋有着绝对的所有权,其实有很多公共区域是也享有一定的权利的,即共有权,意思就是业主可以对其使用、收益等,但如果该部分有损坏的也需要支付一定维修费用。
建筑物
及其
附属设施
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具体如下:1、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2...
什么是楼房
附属设施
答:
楼房
附属设施
是指与楼房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主要有附房、地下室、水电暖气等设备等项。参看:国税发[2005]173号 关于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问题,《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运用税多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87〕财税地字第003号)第二条已作了明确...
建筑物
有哪些组成构件?
答:
一般房屋建筑由基础、墙、柱、梁、楼板和地面、楼梯、门窗及屋盖等主要构件以及辅助
附属设施
组成。房屋建筑的附属构件和配件有:电梯、通风道、烟道、阳台、勒脚、散水、雨篷、台阶、挑檐(天沟)、雨水管等。①基础。基础是将结构所承受的
建筑物
的全部荷载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是建筑物埋在地面...
物权法中的
建筑物
及其
附属设施
的范围是什么?是否包括楼顶
答:
但是,如何行使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的权利,还要依据物权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区划管理规约的规定。法律法规:《物权法》第七十条 业主对
建筑物
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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