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作废后,依据它所制定的相关规定作废吗?

比如《公务员法》实施后,《公务员暂行条例》被废止,请问依据《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的相关规定现在还有效吗?
再具体点:公务员法未明确公务员的最低服务期限是多久,留给了后续的法律法规规定,在相关规定出台以前,是否仍然执行《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附属文件呢。
我是05年进入公务员队伍的,现在想辞职,单位说是可能未满服务期,也就意味着可能不会被批准.新公务员法出台后,对服务期限未明确规定,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对依据《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的有关文件的修改呢。好像人事部有个依据《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的规定,说公务员的服务期是3-5年,还是九十年代出的,都十几年了,不晓得是否还算有效呢?

通常在没有被废止前是依然有效的,但是和法律相冲突的内容,均将根据法律的规定确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6-01
公务员法中明确规定了公务员暂行条例废止,但是根据这个制定的相关文件不是必然无效,仍然可以执行,这个主动权在行政机关。
第2个回答  2008-06-01
如果人大没有申明作废的话,法律会依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