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消费税方面的例题,麻烦详解,并说明理由。谢谢。

某酒厂生产粮食白酒100吨全部用于销售,当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80万元,同事收取品牌使用费20万元;当月月初库存外购粮食酒精余额90万元,当月购进粮食酒精110万元,月末库存外购粮食酒精20万元,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多少万元。

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480+20÷1.17)×20%+100×2000×0.5÷10000=109.42万元
前一部分是按率计征,后一部分是按量计征。追问

为什么当月粮食酒精的使用不扣减消费税?

追答

财税[2001]084号文件规定,从2001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对外购或委托加工酒及酒精产品已纳消费税进行抵扣”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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