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抽取我们的工资来做绩效考核这违法吗?我们是按小时算的,一小时22元每天8小时忙的话也有加班,正常的话一个月下来210个小时左右,加班多了300都有,现在劳务公司提出从22元抽出2元来做绩效考核,也就是每个月的总工时×20元+总工时×2元,这样绩效不达标总公时×2元有可能拿不全或者一分都拿不到,这不是变相扣我们的工资吗?合同可是签的22元一小时啊,这样的做法有没有违反劳动法,有的话麻烦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