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要辞职,如果不让走怎么办

在杭州一家宾馆当前台,包吃住,第一个月给1600 当时他们工作时间说的很模糊,我也没在意。现在我已经上了一个月的晚班,17点至次日10点一天上17小时,当初说的是下午五六点到早上八九点。而且一个月没有休班,我就准备走,但我来的时候说是要做3个月左右,他拿这说事不让走,说让我招到人再走,15号发工资,今天16号还没发。我该怎么办?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他么?
实在没有办法我可以选择不辞而别么?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约定15日发放工资,16日也未发放,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没有义务给用人单位招聘员工,劳动者应当去邮政局用EMS快递“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收件人写明用人单位名称,收件人是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没有人事部的写法定代表人名字。寄单上物品栏注明是“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30日后即可要求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一次性结清工资,否则就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扩展资料:  

向劳动监察投诉需要以下材料  

1、投诉人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考勤记录  

7、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劳动合同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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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16

  就你叙述内容,回答如下:

  1、如果你与用人单位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2、你没法去劳动局投诉,因为目前没有劳动局这个单位。

  3、你不能不辞而别,应该依法办事才对。至于宾馆违法一天上班17小时和没有双休日的问题,你可以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或者投诉,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

  4、你只有依法辞职才能放心走。你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你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上签名〕,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0天,次日就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辞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给你出具辞职证明,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追问

必须还要做一个月么?楼下说的只要提交辞职信就可以了啊。

追答

  《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具体规定。
  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追问

没有签劳动合同这个也要遵守么?

追答

是的

追问

哪有这样的,我不辞职可以先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么

追答

可以,电话12333是全国统一劳动监察保障机构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第2个回答  2013-06-16
超过一个月还没有签合同的,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
提交书面辞职信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辞职信给领导签字,写不同意也行。做好现场对话录音,尽量诱导老板说出如辞职一律不批等可以作为证据.他不签就通过邮局特快专递发送辞职信,单件上注明是XXX辞职申请书,并注明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公司全称和详细地址。快递回执即可作为辞职信送达证据,此为法律认可。有了以上两条证据,如果公司不同意不给工资,你可去劳动仲裁机构或劳动监察队投诉。追问

立即走人,那如果工资不给呢,发挂号信看到过,只要发出去,然后签收了就可以了是么?工资延迟发放我该怎么收集证据呢,同事录音可以吗?

追答

工资不给。你可去劳动仲裁机构或劳动监察队投诉。
有没有发工资,由公司来举证。公司拿不出你签收工资的记录视为未发。这个不用收集证据

追问

但是我没办法证明工资多少。

追答

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7-20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82条!

第4个回答  2013-06-17
可以去 没签合同 他没权不让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