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公司职工休产假,税后工资6000,缴费基数为7000,申请生育津贴后得知公司平均缴费基数为8000,公司账上打到三万多的生育津贴了。产假期间,公司正常给职工发工资,那么现在要补差,该补多少钱呢?(8000-6000)/30*128 是这样算吗? 还是(8000-7000)/30*128?或者(8000-6000-保险个人部分)/30*128 这三个当中哪个正确呢?
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都可以领吗?
上面所写的都错了吗?能给我写一下算式吗?
追答我很奇怪的是你为什么非要一个算式呢?况且你以上公式中的128我是怎么也看不明白来源,因为正常的产假是98天。多出来的30天是为什么,多产一胎只多15天,难道也只多15天。难道是双胞胎又难产吗??或者三胞胎???
我说过了,最好的算法就是,用社会保险给你公司的钱数,减去你单位支付的金额后,剩余的钱支付给职工即可。这个,与天数没有任何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