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被抓是在被抓地审判还是犯案地审判

如题!请问是在哪里审判啊

一般是在立案公安部门所在地的法院审.立案则谁发现谁立案.但严格按刑事诉讼法来讲.有审判权的法院是案发所在地.犯罪嫌疑人户口所在地和发现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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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6-18
犯罪地
也不排除居住地的可能 但是如果被抓地证据充分的话 也不一定
这是很灵活的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第2个回答  2008-06-18
【法律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分析说明】
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这间,按照各自的辖区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只有规定了地区管辖,才能使各个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分工得到最终的解决。

关于管辖的规定:
一、立案管辖
1、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五类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轻微的八类;举证;公诉与自诉交叉的案件)
(3)、公诉转自诉的案件(举证;侵犯人身、财产权;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
2、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特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之便)
(1)�贪污贿赂犯罪。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下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七类: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案、报复陷害案、破坏选举案)(注意: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案、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案、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案,一般不由检察院立案)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3、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交叉案件,原则上分别管辖;涉嫌主罪的机关管辖
特别提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涉税案件、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案,(非国有)银行或金融机构人员受贿案由公安机关管辖

二、级别管辖
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三、地区管辖
1.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
(犯罪地指犯罪行为发生地;非法占有为目的财产犯罪,行为发生地和实际取得财产的结果发生地)
2、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
3、指定管辖
(管辖不明的案件;有管辖权但客观上不能行使管辖权)

四、专门管辖
1、军事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
军队与地方互涉案件,分别管辖的制度(涉及军事秘密的除外)
军人违反职责罪,现役军人(包括在编职工)在服役期间犯罪
2、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
火车上发生的犯罪案件以及违反铁路运输法规造成重大后果的案件
管辖不明的,由地方法院管辖

五、特殊案件的管辖
1.国际公约规定的罪行(抓获地中级法院)
2.中国船舶(最初停靠地)
3.中国航空器(最初降落地)
4.国际列车(协议;没有协议,最初停靠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
5.驻外领使馆(主管单位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
6.领域外(离境前居住地或原户籍所在地)
7.外国人(入境地中级法院)
8.漏罪(原则上为原审法院;服刑地、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更为适宜的;由该地法院管辖)
9.新罪(服刑期间犯罪的,由服刑地;脱逃的,在犯罪地抓获的,由犯罪地法院管辖;押解回监后发现的,罪犯服刑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