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纳基数与实际工资不符,辞职赔偿金如何计算?

社保缴纳基数与实际工资不符,员工辞职赔偿金如何计算?除了补偿与实际工资不符的社保金额,员工要求两倍补偿如何计算,依据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跟社保基数无关吧!?各人意见:应可比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二款之「月工资」方式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它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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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19
3楼说的有理,经济补偿金跟社保是否交足没必然联系,至于说要求两倍补偿,估计没政策依据社保没交足,补足就可以了,“认错”态度好,整改及时,只要不构成“情节严重”,(当然更不能做假账或者隐匿账册)貌似不用给社保费补差之外的其他费用(当然滞纳金或者利息除外)
第2个回答  2013-07-19
没有法律依据而且由于少扣保险而多支付给职工的现金收入,是否要回,也是一个问题如果职工提出劳动稽查,单位还要支付罚款
第3个回答  2013-07-19
保存好工资条。你们有工资卡吗,如果有工资卡,去银行打印明细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