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内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股权收购或资产收购,对价该如何确定?

报告期内,发生同一实际控制人下业务重组,发行人采用股权收购或者资产收购的方式收购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业务,收购的对价是依据经审计的净资产值还是评估值?还是都可以?如果是审计值,是采用上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中的值,还是专门做一次审计。如果是非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重组,即收购非关联方的股权或资产,收购的对价又该如何确定。前述事项如果发生在报告期外,相应的对价确认会有不同吗?

无论是否报告期,无论是否同一控制,一律公允价。

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双方自愿交换一项资产或清偿一项债务所使用的金额。我国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评估价格:是经过法定机构的专业人士按照规则评估的价格·因此,评估价格和公允价格是不一样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9-08
个人理解,还是均要以评估价格进行收购。因为如果作价不公允,并且是从关联方收购资产,在报告期内肯定是瑕疵。只是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会计处理不同,也许就是楼主所说账面值与评估值的区别吧。不知我理解的是不是对的。
第2个回答  2013-09-08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会计上讲可以是简单相加,如果是完全控股,那简单相加更不是问题.但如果不是100%控股,即使是同一控制,但两公司股份比例还是要看各方讨论的,这就会涉及到公允价值.b方自己本身是否出资不实要看其历史情况,不能简单通过注资资本是否低于净资产来判断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9-08
回复 ywelch 的帖子公允价,在会计和税法上各有描述不过,没人保证评估了就是公允价呀,这个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