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内,发生同一实际控制人下业务重组,发行人采用股权收购或者资产收购的方式收购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业务,收购的对价是依据经审计的净资产值还是评估值?还是都可以?如果是审计值,是采用上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中的值,还是专门做一次审计。如果是非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重组,即收购非关联方的股权或资产,收购的对价又该如何确定。前述事项如果发生在报告期外,相应的对价确认会有不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