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对价 是什么意思?

如2009年9月25日一天,万科收购了4家香港公司,即普海公司、德扬公司、太荣公司、励福公司,收购股权均为100%,收购对价均为1000港元。

同年11月10日,万科又同时收购了5家香港空壳公司,即卓星发展公司、惠勤公司、隆盈公司、合胜投资公司、佳悦投资公司,同样是100%股权收购,收购对价均为1港元。

为什么是1000港元?1港元? 求解~

对价原本是英美合同法中的重要概念

其内涵是一方为换取另一方做某事的承诺而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代价或得到该种承诺的代价。指当事人一方在获得某种利益时,必须给付对方相应的代价。
对价从法律上看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允诺关系,而从经济学的角度说,对价就是利益冲突的双方处于各自利益最优状况的要约而又互不被对方接受时,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平等主体之间的妥协关系来解决这一冲突。
换句话说,在两个以上平等主体之间由于经济利益调整导致法律关系冲突时,矛盾各方所作出的让步。这种让步也可以理解为是由于双方从强调自身利益出发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一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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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02
收购对价 就是收购时所支付的价格。
所为对价。意思就是支付手段不一定是钱,可以是资产,公司的股权等。

你举得例子,从对价上看,对方公司应该是负资产的公司了。
就是买来的是负债。1元只是象征性了。说白了,就是白送别人也不要了。

一般肯买这种公司的,都是看中收购对方的品牌等无形资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07
  收购对价是指收购要约人增加发行本公司的股票,以新发行的股票或以其持有的其他法人团体的股票替换目标公司的股票而实现控股目的的一种对价方式。
  我国对于收购对价方式的规定最早曾在《股票条例》第48条规定,收购要约必须“以货币付款方式购买股票”,排除了采用现金外对价方式的可能性。但《治理办法》对此进行了修订,答应以可以依法转让的证券作为收购对价:收购人以现金作为对价的,应当在公告要约收购告书的同时,将不少于20%的履约保证金存放于银行,并办理冻结手续。
  收购对价方式的优点是,要约人不需支付大量现金,因而不会影响其现金流量;受要约人也不会失去所有者权益,只是成为扩大了的收购公司的股东或另一家公司的股东。该方式的缺点在于股价的不确定性加大了受要约人的风险,而且常常涉及到新股的发行,因此各国对这种“证券交换要约”都会进行特别规范。但要约人在发出收购要约时,不能对一部分股东采用现金对价方式,对另一部分股东采用股票对价方式,这将违反股东平等待遇原则,因为现金的数额是确定的,而股票的价格是不确定的。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为保护受要约人利益,一般规定现金对价方式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