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被告人具体地址不清楚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民事起诉不知道被告地址,可以让委托律师到公安查询,被告人的户籍地址信息,但首先要知道被告人的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才可以,民事诉讼是一定要知道被告人地址的,否则无法邮寄法院传票。
法律分析
如果在起诉前不知道被告的具体住址的,不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但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在提供被告的户籍信息后,法院就应该受理的。法院受理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无法正常送达的,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在判决所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至于钱是否能要回来,那要看以后的执行情况的,现在无法判断。
起诉应符合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是公民的,应出示身份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离婚案件还应提交结婚证,遗失结婚证的,必须由有关机关出具婚姻情况证书。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企业代码证等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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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29
提供名字和大致的地址,申请法院到当地派出所查,公安网是联网的,除非是黑户,一般都能查到。如果只能提供姓名,可以通过系统照片识别。但前提是你们存在法院受案范围内的利害关系,并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材料。例如你们是民间借贷关系,也就是说他借了你的钱,这时你就得提供你的身份证,借条等证明材料。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3-28
可去公安机关查取该人的基本身份信息,户籍上是会有住址的。一般来说是先去法院拿到补充证据材料通知书,然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查询该身份信息。比如在广州的话,可以去特种证件制作中心查广州户籍的当事人身份信息,去省公安省可以查广东省(广州以外)的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第3个回答  2013-03-29
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要有明确的被告。当然必须有被告的详细住址,如果没有,法院怎么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及传票?这个得自己想办法,法院的法官没有时间去帮你找人,如果确实不能找到,法院是不会立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