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包裹可以寄化妆品,化妆品不是邮政局规定的禁止寄递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下列物品:
(一)法律规定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二)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或者淫秽物品;
(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
(四)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五)容易腐烂的物品;
(六)各种活的动物;
(七)各种货币;
(八)不适合邮寄条件的物品;
(九)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邮件、设备的物品。
前款物品,符合邮电部特准交寄规定并确保安全的,可以收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规定:
第二十五条 邮政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邮件收寄验视制度。
对用户交寄的信件,必要时邮政企业可以要求用户开拆,进行验视,但不得检查信件内容。用户拒绝开拆的,邮政企业不予收寄。
对信件以外的邮件,邮政企业收寄时应当当场验视内件。用户拒绝验视的,邮政企业不予收寄。
第二十六条 邮政企业发现邮件内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进出境邮件中夹带国家禁止进出境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的,由海关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中规定:
第三十七条 邮件的投递方式,除邮电部另有规定外,按下列方式投递:
城镇居民的邮件,按收件人地址投递到平房院落门口或者楼房地面层的信报箱或者收发室。单位、单位内附设的机构和个人以及单位院内宿舍用户的邮件,投递到单位收发室。
收发室应当设在楼房的地面层,两个以上单位同在一处的,应当商定统一接收邮件的地点。需要上楼投递邮件、报刊的,用户应当与相关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协商,并按照规定由用户支付特殊服务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化妆品是可以邮寄的。平邮因为是陆运,所以不管是液体、膏体都可以邮寄的,只有涉及到空运的时候才不可以邮寄化妆品。
以下是中国邮政规定的禁止邮寄的物品:
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性和放射性等各种危险物品,如雷管、火药、爆竹、汽油、生发水、柴、生漆、农药、稀土粉、同位素及容器、 鸦片(包括罂粟果、花、苞)吗啡、可卡因、海洛因、强烈的酸性和碱性物品等。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流通或寄递的物品,如军火、警具、金银等。
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具(包括骨灰)、动物器官、未经硝制的兽皮等。
容易腐烂的物品,如:鲜鱼、鲜蛋、鲜水果、鲜蔬菜等。
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和淫秽物品。
各种活的动物。
各种货币。
包装不易确保内件安全,不适应邮递条件的怕震易损物品,如:计量电度表、显像管、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灯泡、热水瓶等。
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或污染、损毁其他邮件、设备的物品。
国内限量寄递物品,按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