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事故划分依据

我想知道山东省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各省处理事故的依据都差不多。
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其次,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相关规定,那么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进行处理。

最后,如果以上两法都没有相关规定,那么则按照该省自己制定的《××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进行处理。

另外,还要参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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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5-07
山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将根据受害人收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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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 14:18 中国消费网

记者近日从有关方面获悉,2006年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出台,5月1日开始执行。

据介绍,新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将根据事故受害者从事行业及其所在地的平均收入为标准,核算交通

事故责任者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金数额。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等。以误工费为例,依据规定:“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编辑:李旭波)

参考资料:http://finance.sina.com.cn/xiaofei/consume/20060424/14186637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