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3年新会计准则,,把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问题是以前应付福利费借方有余额的

按照2013年新会计准则,,把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问题是以前应付福利费借方有余额的(借方的余额产生是因为只支出没计提),合并之后应付职工薪酬借方就出现了借方余额,那要怎么调整呢?

应付福利费科目,在执行新准则时,将其余额转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
余额为贷方的,在本年发生福利费支出时,直接借记本科目
执行新准则的第一个年度内,在年末将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的余额分配计入管理费用或冲抵管理费用

你现在是借方余额,本应该调整以前年度损益,但因为2103年实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不设以整以前年度损益,其采用未来适用法,将此业务直接计在当期损益
故,你可做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做福利费借方余额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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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12
几年之前就不允许计提福利费了,应该据实入账,14%因以外的汇算时调减。你实际上应付福利费是没有贷方余额的,从未分配利润里冲减掉就行了。